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平安货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运输执法监管,规范辖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河池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宜州执法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宜州执法大队接到举报电话称,在宜州城北某社区有一非法从事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及运输的窝点。宜州执法大队随即启动联动机制,与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对该非法窝点的执法检查工作。经核查,窝点内非法贮存有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一辆轻型货车正在装载废矿物油被现场查获,被查车辆车身无任何危货标识,车辆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该货运车辆存在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违法行为。通过对驾驶员覃某进行询问并调取当事人300多页的交易记录以及视频资料,驾驶员覃某认识到擅自运载危险废物的危害,承认实施了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涉事车辆采取强制措施,查封了涉案危险废物。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下一步,河池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联合执法行动,坚持把危险货物运输作为执法整治重点,始终保持“严管、严查、严处”态势,坚决防范和遏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确保辖区交通运输市场安全有序。
提示: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属危险废物,存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特性,必须使用配备有相应应急措施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擅自使用普通货车运输危险货物,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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